家电“以旧换新”办法6月1日持续到明年5月31日
本报讯 (记者胡明发)继汽车最高补贴6000元/台后,买家电可获最高补贴400元/台,这是记者从日前启动的珠海市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上获悉的,该项活动将从6月1日持续到明年的5月31日。
此前国家规定,6月1日到明年的5月31日,将在广东等9省市试点实行家电“以旧换新”办法,并对补贴的对象和标准进行了界定。在试点城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补贴。此次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范围的品种有: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据了解,目前珠海已有包括珠海市物资回收公司、珠海市泰锋电业有限公司在内的首批7家家电回收和销售中标企业与珠海市经贸部门签订服务承诺书。
补贴办法
珠海市经贸部门透露中国家电回收补贴,此次珠海执行“以旧换新”活动补贴分两类。
家电补贴 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运费补贴 凡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均可享受运费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的家电品种以及运行的距离具体而定,比如平板电视显示屏25英寸以上在150公里以内中国家电回收补贴,补贴25元,151公里以上则补贴35元。这些费用将由家电“以旧换新”中标拆解企业垫付给中标回收企业。
首批7家中标企业
珠海市物资回收公司(回收)
广州海尔工贸有限公司(回收、销售)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收、销售)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销售)
珠海市泰锋电业有限公司(销售)
珠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回收、销售)
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回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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