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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电子函〔2010〕210号

各家电下乡中标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督促企业保障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了解家电下乡产品农村售后服务现状,保障农村消费者购买家电的正常使用家电数码承诺函,按照第四次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请各企业密切配合家电数码承诺函,严格按照要求报送以下信息:

一、请报送本企业家电下乡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联系信息(见附件1)。

二、明确家电下乡产品售后维修服务技术支持专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拟筹建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专家库,请各生产企业依照家电下乡产品分类,每类产品报送不少于1名售后维修服务的专家(见附件2)。

三、报送售后服务网点信息。各生产企业要根据投标时所做的售后服务承诺,认真如实填写家电下乡企业售后服务网点相关信息(见附件3、4)。

请务必于2010年4月28日前将以上信息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件主题名称“××(企业)家电下乡信息登记表”,表格作为附件并与邮件主题同名;纸质版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后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各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如实填写,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报的,视为售后服务能力无法满足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家电下乡中标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网点的监督检查,请各企业予以密切配合。

联系人:谢于迪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电子信息司

邮编:邮箱:

附件1家电下乡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附件2售后维修服务技术支持专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附件3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网点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4网点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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