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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噪音和热风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区法院被诉

空调外机产生的噪音和热风空调拆除方案,严重影响楼下住户的正常生活。

楼上邻居将空调外机安装在自己家窗户附近,空调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和热风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近日,綦江区法院对这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审判决,认定楼上业主郭女士安装空调的行为侵犯了楼下业主李女士的相邻权,判令被告郭女士将空调外机拆除。26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了解到,影响邻里关系的空调已经拆除。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李女士是綦江区某小区13号楼8-5的业主,被告郭女士是楼上9-5的业主。该栋楼5号户型在院馆处预留有两个空调机位。今年7月上旬,郭女士在装修中将一个空调外机安装在8-9楼之间的外墙上,该空调外机紧邻李女士房屋卧室窗户顶部,且散热孔出风方向与李女士窗户平行。

李女士认为,空调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和热风严重影响其正常居住生活。由于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李女士于7月20日向綦江区法院起诉,要求郭女士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拆除其违规安装的空调外机,并赔偿1000元损失。

庭审中,被告郭女士认为空调外机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原告无权干涉。同时小区内改变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并不只是其一家,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该案中空调拆除方案,开发商已经设计有统一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但被告郭女士擅自改变安装位置,其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和热风必然对楼下的8-5业主的正常居住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支持原告李女士要求被告郭女士拆除空调外机的诉讼请求。原告李女士另要求被告郭女士赔偿其损失1000元,但并未举示相关证据证明其损失的存在及数额,对此不予支持。

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说法

邻居之间不应影响相邻权

原告李女士和被告郭女士的纠纷属于典型的相邻权纠纷。

生活中,作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该案中,被告郭女士安装空调的行为本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但郭女士却未在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而是将空调外机安装在楼下邻居卧室窗户附近,空调运行时的噪音和热风给邻居李女士的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了影响,这就损害了李女士的权利,不论是从法律还是情理道德上讲都应当拆除,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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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冯泠森 留微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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