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微型低速纯电动车”你可能不熟悉(组图)
说起“微型低速纯电动车”
你可能不熟悉
如果换个名字你肯定听说过
就是所谓的“老年代步车”
也被人戏称为“老头乐”
此类车深受老年人钟爱
原因无外乎
体积小、速度快、易于穿插
无惧电子眼、也能遮风挡雨
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部分商家宣称这类电动三轮、四轮车
无需上牌、无需驾驶证、无需上保险
话说“老年代步车”
可是大名鼎鼎的“马路杀手”
驾驶者安全意识低
交通违法率时有发生
让其他交通参与者避之不及
那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这种车到底能不能上路?
答案是......
不能!不能!不能!
为什么不能呢?
别急,永修交警为您一一解答
1 安全性能差
部分“老年代步车”生产出售商为了利益最大化,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车身外壳用的并不是钢材和铝材,更多是价格低廉的玻璃钢,强度很低,加上“老年代步车”本身车身窄、底盘轻、重心也较高,导致稳定性极差,在行驶中容易发飘、倾斜;刹车构件的设计多采用抱刹,要用很大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 此外,大多“老年代步车”车内部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更不用提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等配置了;车身外部前后也并没有防撞吸能结构。更有部分“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将电风扇直接安装在副驾面板上,一旦受到物理撞击,极易对车内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2 违法行为突出
“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大多都没有经过驾驶培训,属于无证驾驶,不少驾驶人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以及通行规则都不了解,导致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无视交通法规,出现“任性”横冲直撞、占用快车道、随意掉头、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3 不具备上路资格
根据工信部《纯电动车乘用车技术条件》规定,纯电动汽车最高车速不低于80km/h,续航里程不得低于80km,而目前市面上售卖的“老年代步车”明显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因此不属于纯电动汽车;此外,“老年代步车”不在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内,也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通行规定,无法进行注册登记、挂牌,不能上路行驶!
对老年代步车的相关规定
01 对生产、销售者的规定
根据《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本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在本市上牌登记的电动车,电动车的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载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所售电动车已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或者江西省非机动车产品目录,符合登记条件;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发票,并告知所售电动车的安全驾驶知识和注意事项,可以代理办理挂牌手续。
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的电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或者江西省非机动车产品目录,方可在本市登记上牌。
根据《九江城市道路通行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车辆货值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车的销售者在电动车销售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导致消费者因购置的电动车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或者江西省非机动车产品目录而无法上牌登记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电动车的价款费用的三倍。
02 对合法上路行驶的规定
根据《九江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在2020年5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201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以及三轮、四轮电动车,实行临时通行标志管理,临时通行号牌过渡期截止于2023年5月1日。
注意事项:驾驶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悬挂临时号牌儿童可坐电动车代销,不得伪造、变造、挪用,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悬挂临时号牌。
处罚标准:应当取得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车未依法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伪造、变造、挪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临时通行号牌的,二轮电动车罚款50元;三轮、四轮电动车罚款2000元。
03 对驾驶人的规定
根据《九江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驾驶临时通行标志三轮、四轮电动车,应当年满18周岁,并具有相应的机动车准驾资格。
驾驶临时通行标志三轮电动车,应当年满18周岁,并具有普通三轮摩托车的准驾资格(D驾照)。
驾驶临时通行标志四轮电动车,应当年满18周岁,并具有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资格(C2及以上驾照)。
根据《九江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驾驶临时通行标志三轮、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随车携带登记证、驾驶证。
处罚标准:无证驾驶临时通行标志三轮电动车的,罚款500元;无证驾驶临时通行标志四轮电动车的,罚款1000元。
交警提示
01
在购买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不要被商家“不需要牌照、驾驶证”的虚假宣传所误导。自觉做到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谓老年代步车,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02
在购买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手续,查看合格证注明的车辆类型和是否获得3C认证,区分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是否能够登记上牌,哪些范围禁止通行等。市民选购低速电动车最好到正规实体店购买,不要从私人手上或网上购买,如果您在购车时有任何疑问,可用手机拍摄车辆及合格证照片,然后拿到就近的车管所咨询。
03
购买获得3C认证,纳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车后,要及时上牌、购买保险。同时,驾驶人必须考取相应的驾驶资质,驾驶全封闭式三轮电动车,需持有D驾照,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儿童可坐电动车代销,需持有C2以上驾照。
04
驾驶车辆出行,请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通行规定,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超员,安全文明驾驶。
为了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压降交通事故发生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永修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二轮、三轮、四轮“老年人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销售无法上牌、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电动车企业及商家依法予以打击。
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牌证齐全(驾驶证和号牌),合法出行。
同时,
坚决抵制无牌无证无保险、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随意掉头转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
下一步,永修公安将全面加强执法力度,对上述非法上路行驶的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及驾驶人进行严格管理,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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