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熬夜猝死48小时后仍无存活可能认定为工伤
大众网·海报新闻 见习记者 李硕琳 记者 张珈玮 报道
近日,在杭州市滨江区的杭州慕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做运营工作的女孩慧慧(化名)被曝熬夜猝死事件引发关注。7月28日下午,其父徐施发在社交平台开直播发声,称女儿此前曾告诉自己,她经常忙到凌晨四五点,呼吸都觉得累。
徐施发说,慧慧平常和家里交流很多,此前曾跟家人说自己胸闷,他本想让孩子母亲去杭州看慧慧。但懂事的慧慧对他说:“不用妈妈来,我会好的。”出事那天,慧慧在医院看病时突然心跳呼吸骤停,她的同事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联系到了慧慧的家人。徐施发连夜和家人从江西赶到了浙江杭州。
7月28日,杭州市滨江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回应称,已联动相关单位介入调查核实此事,如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杭州奔驰撞人后续,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此前有媒体报道,在慧慧住院抢救时,其所在的公司以打欠条的方式垫付了10万元用于医疗费用。对于慧慧相关的后续处理,该公司高管表示没有什么好说的,有事可以找公司法务。
对于网友关注的慧慧家人如何给她申请工伤的问题,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在与慧慧父亲直播连线时提醒,《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如果申请工伤认定杭州奔驰撞人后续,慧慧抢救了十几天这一事实和条例规定可能会有争议,但是主要还是要看后续各部门的调查。
记者查询发现,河北工人报此前曾报道一则法院判决,如果职工在48小时内已经确定无存活可能,只是家属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放弃抢救,并经连续抢救致使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当比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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