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得逞后就拉黑客户中国征信业的发展自19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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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得逞后就拉黑客户
中国征信业的发展,自 1932 年第一家征信机构——“中华征信所”诞生算起,至今已有90年历史。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显示,中国目前的征信系统,已建设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收录人数最多、收集信息全面、覆盖范围和使用广泛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上为国内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在征信系统逐渐完善、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高的背后,“征信修复”骗局也层出不穷。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输入“征信修复”,便可检索到大量司法文书。例如,2021年6月8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昂某为恢复个人征信,联系到张某学,张承诺可以为其修复征信。自2020年5月到8月,昂某分四次将3.5万元转入张的账户,张拿到钱后,谎称已修复成功,随后将昂某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诈骗所得被其挥霍。
张某学称已修复征信后,昂某去西宁市人民银行系统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发现并没有修复。随后,他给张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打不通,发现自己被拉黑了。张某学供述:“我明知无法修复就病急乱投医,通过聊天软件发现一个修复征信的广告,联系了对方,后来这个人将我拉黑了。”
案发后,张某学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他因犯诈骗罪获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一些打着帮助他人“征信修复”的旗号,进行电信诈骗的案例也不鲜见。
7月25日,湖南省郴州市民李女士来到浦发银行郴州分行,将一面写有“反诈宣传暖人心 情系客户识骗局”的锦旗,送给了该行营业部理财经理刘颖婕。
刘颖婕告诉记者,她是李在浦发银行的专属理财经理,几天前李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金融监管平台工作人员。该电话称,李的征信存在问题,需要按照提示进行修复,否则会影响子女学业等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还警告称,相关“征信修复”的操作过程不能让第三方知道,否则会泄露个人信息,造成的一些损失都由李本人承担。
李听后很慌张,这名“工作人员”声称如果李按照他的操作,就可以提高其征信指数,完成修复。
随即,这名“工作人员”引导李贷款15万元,并引导她关闭还款界面,为后续诈骗做准备。李女士此时并未察觉到被骗,但感到困惑,于是她拨通了刘颖婕的电话,问询贷款界面相关事宜。刘颖婕听后,判定这是一起打着征信修复名义的骗局,随即要求李停止一切操作,并为其报了警。
经警方调查证实,这是一起电信诈骗案。诈骗分子冒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李女士急于对征信进行修复的心理弱点,引导其申请贷款后关闭还款入口和反诈监测功能,一步步落入陷阱。
刘颖婕告诉记者,她了解到李女士并不存在征信问题。近年来,随着征信逐渐被重视,网络上出现了各种打着征信修复旗号的虚假宣传和诈骗套路,最终目的是骗取个人信息和资金。
与李女士通过银行人员及时识破骗局相比,海口市民王女士就没这么幸运。
据报道,5月29日,王女士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某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工作人员,表示王因平时向银行贷款产生了征信风险,需立即联络银监部门降低消除个人征信中的不良记录。这名来电人员还引导她通过聊天软件,添加到一名自称来自“国家银保监会”的男子,并由其发起视频通话。该男子穿戴正式,还出示了个人姓名、工号等,而且说辞专业,能说出王在何时何地以何种身份名义申请过贷款,这让王对他深信不疑。
在该男子的提示下,王的电子邮箱收到一张网页截图。界面最显眼的位置标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内容除部分王女士个人信息外,对应“征信安全系数”一栏中显示数值为56.8%。该男子告诉她,如果该数值跌破50%,其个人征信将被列入金融系统的黑名单。此后,在其诱导下,王女士陆续将38万元,转给了6个陌生人账户。此后,该男子让王等待银行“降低征信风险”的回话。
王女士说,该视频男子让她等10分钟后,就会接到银行相关回应。但她等了20分钟仍未接到电话,她联系该男子后,发现自己已被拉黑。她又给最早自称支付平台一方的来电打电话,发现已无法接通,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随后报了警。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
6月13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发表《“征信修复”是骗局,依法维权是正道》一文,称社会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其实质是利用公众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承诺删除不良信息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后失联,不仅不能删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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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到骗,已成“黑色产业链”
目前,在一些网络平台,一些打着“征信修复”噱头招揽生意的公司仍不鲜见。甚至在工商信息中,不少公司将个人信用修复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等列入经营范围。
8月2日,记者查询数据显示,经营范围涉及“征信修复”的存续状态公司多达8991家。
记者以客户名义联系到多家征信公司,他们表示,公司收费后,通过向一些银行申请异议的方式,帮客户修复征信。例如,重庆一个征信修复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他们仍能修复个人征信,修复标准是,每一条1000-1500元。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修复的“方法”是,让客户提供个人的征信报告、相关合同、还款流水等信息,进而帮助客户进行征信异议申诉。谈到这种业务是否违法时,她表示“我们完全合法合规,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就像有人为了顺利贷款,而找专业的贷款机构帮忙一样”。
可见,这种“征信修复”的实质是对征信进行异议申诉。有知情者表示,这类公司在申诉过程中,为提高成功率,往往会通过恶意投诉等手段来逼迫金融机构或数据机构做出让步。
对待这种行为,国家层面早已表态严查。2021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必须严查严处。
对待这类恶意投诉,一些机构表示不堪其扰。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简称绿网)是一家致力于污染防治的非营利性环保组织,该中心主任向春告诉记者,该中心通过一些官方通报、公开的司法文书等,建立了环境数据库,并提供给了一些征信机构。
他称,现在很多银行把企业的环境不良记录列入风控指标,一些相关企业在贷款、招投标时会受到影响。因此,个别涉事企业和一些操作征信修复业务的市场中介会找到绿网,要求删除数据。
向春称,以前一些企业找到绿网交涉时,90%的都会理解,他们只是对一个社会组织收集整理这些数据的目的表示疑问,有的去咨询律师后,知道绿网这么做不违法后也就不再说什么。“今年,来找绿网删除信息的中介数量翻了好几倍。他们受一些企业之托,为了拿到所谓的删除费用,和我们交涉时,语气异常强硬。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就会对绿网各种恶意投诉。”
据向春了解,这些中介利用企业的认知盲区,大肆发展业务。他们通常会主动去拉业务,看到哪个公司因相关刑事诉讼或环保处罚等原因产生不良环境数据后,便去联系,表示企业因这些数据会带来多大负面影响,进而表示可以收费帮他们删除。
7月23日,中国法院网发表《“征信修复”岂能成为一门生意》一文,该评论称,社会上出现一些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揽生意的机构和个人,他们大肆宣传可删除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甚至堂而皇之办起了培训班,开班“授课”。事实上,所谓的“征信修复”“征信洗白”不仅是骗局,还暗藏其他风险。那些所谓的“征信修复课程”,实际上是通过私刻假章、伪造虚假材料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妄图达到修复征信的目的。
记者发现,目前在一些网络平台,仍可查到招聘“征信修复师”启事。2020年8月,新乡聚银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贴出的一则信息显示,该公司招聘的“征信修复师”,薪资为8000元及以上 (底薪+绩效+提成),学历要求为高中以上,工作内容为负责接待征信顾问交接的客户、完成每天系统分配的电话回访任务、通过技术修复客户征信、邀请接待客户上门考察等。某商业查询平台显示,该公司已于今年5月12日被注销。
《经济日报》曾报道,某微信群中就有“广告”宣称,花19800元便可获得“如何修复征信”的“品牌课”。学员“上课”后,不仅能把自己的征信记录“洗白”,日后还能靠“征信修复”手艺赚钱。一家位于湖北宜昌的征信修复公司负责人曾告诉媒体,“公司这边正在招代理,加盟费用分为9800元、39800元、59800元三个级别,一个城市只招一个代理。每条逾期征信收多少钱,代理可以自己定。宜昌这边,我们修复一条逾期征信收1500元。”
2021年4月2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李某阳经常在朋友圈发布“征信修复”的成功案例,宋某与王某某就想跟李学习这门技术。李某阳向他们表示,一家银行6条以内收费4000元,公司(河南中和征信服务有限公司,由赵某辰等人成立,现已注销)做失信人员的信用修复问题90%都能成功,而且是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
李某阳跟宋王二人最后定下的培训费用是18888元,先交1万元,学完再交余下的钱。交完学费,宋某和王某某前往中和征信接受培训时,却发现该公司传授的征信修复术是如何编造理由欺骗银行。在公司实施诈骗时,赵某辰和李某阳分工明确,李某阳负责拉客户收费,赵某辰负责授课培训。赵某辰供述称,公司对外宣传的是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帮客户修复征信,事实上其讲解的是伪造一些理由去帮客户“修复征信”,包括做假的银行流水、造假的住院病历等等。公司都是先收取费用再进行培训,加盟费有1.98万元、5.98万元、18万元三个档次。
最终,赵某辰、李某阳都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根据《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根据《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组织都不得采用加盟、代理、挂靠等方式从事企业征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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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仍存在现实难题
多位受访者表示,企业或个人如果对征信报告内容有疑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相关渠道也比较透明。
2013年1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或个人)如果对报告中的逾期等有异议,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出异议申请:一是,自己联系信贷机构,如果符合机构删除条件,机构就可以删除,征信中心接收数据后,一般次日就会更新;二是,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针对报告中有疑问的信息提交异议申请,征信中心接收后会将异议转达给相关机构,督促机构来核查处理,一般20个自然日会给予回复,具体结果也要以机构的核查结果为准。征信异议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良信息不会终生记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今年以来,在国家层面对“征信修复”乱象的整顿接连不断。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称大数据培训是骗局,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
央行还印发《关于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
近日,多地报道了此次行动的相关成果。截至目前,河北省各级分支机构共排查323家涉“征信”字样的企业,指导220家涉嫌从事“征信修复”业务的企业完成整改,清理违法“征信修复”广告8条,61家企业完成工商信息变更,33家企业注销,31家企业纳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112家企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7月28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刘爱华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截至7月中旬,湖北省共推动处理带“征信”字样企业机构731家,其中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319家,注销93家,纳入异常经营名录319家;有14个市州已经清零。湖北辖内已没有实际从事和宣传开展“征信修复”业务的机构。
有一些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相关部门对“征信修复”骗局打击不断,但仍有案例不断出现,有一些现实的原因,比如部门联动性不够、有些银行存在“内鬼”,这类骗局涉案金额往往不高,警方重视不足等。
北京一家征信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打击一些福彩骗局、拐卖案件时,往往会出现多部门联合行动,而“征信修复”骗局在部门联合行动方面做得不足,这样打击力度就相对欠缺。此外,这类案件涉案金额往往较小,加上诈骗者手段非常隐蔽,侦破难度较大,导致相关部门打击的主观意愿不足。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征信修复公司通过非法方式,比如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提出假的异议,银行进行了修复,则属于违法行为。他表示,若以合法民事代理方式,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提出异议申诉并不违法,但如受托主体不具备征信业务资质,打着修复征信、征信洗白、逾期铲单等幌子进行虚假宣传,并通过伪造银行流水、篡改资料信息、编造不可抗力事件等理由进行违法申诉,则不仅面临民事责任及行政处罚,亦可能触及刑法中“诈骗罪”等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经律师刘兴成告诉记者,“征信修复”或“征信洗白”骗局,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会让金融市场的征信失去信用,造成金融市场信息失真,甚至会产生金融市场的“黑天鹅”,因此大数据培训是骗局,应对其进行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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