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3.3辆
辽宁城镇居民每3户家庭拥有一辆家用汽车。辽沈晚报记者 王迪 摄
在辽宁,平均每3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一辆家用汽车。截至2020年末,辽宁省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3.3辆机动车保险有哪些,沈阳市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8.5辆。
问:汽车、摩托车已经成为居民家庭的重要耐用消费品,辽沈地区家庭的保有量如何?
答:截至2020年末,辽宁省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3.3辆,摩托车5.4辆,助力车16.5台;农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汽车21.7辆,摩托车54.5辆。沈阳市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8.5辆,摩托车3.1辆,助力车18.5台;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8.6辆,摩托车25.1辆,助力车67.8台。
问:辽宁省家用汽车、摩托车保有量在全国对比如何?
答:截至2020年末,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44.9辆机动车保险有哪些,摩托车18.2辆,电动助力车约为62辆;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6.4辆,摩托车拥有量约为53.6辆,电动助力车73.1辆,农村居民摩托车与电动助力车拥有量均高于城镇居民。
问:家庭汽车拥有量较高的地区是哪里?
答:山东、云南、天津、浙江、北京、内蒙古、河北、西藏8个地区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超过50辆/百户,排名第一的山东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达到61.2辆,也是全国唯一突破60的地区。上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39.9辆,位居全国第21位,与黑龙江、辽宁、甘肃、福建等其他17个地区均低于全国平均值,黑龙江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6.4辆,排名最低。
北京、青海两地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超过50辆/百户,海南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最低,为10.5辆。青海的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超过城市。
(辽沈晚报 记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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