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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修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禁止学生使用电动车,然我个人也去过

各位老师各位领导:

在校园电动车的问题上的争论由来已久,2010年10月北大发布了《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禁止无非机动车通行证的校外电动自行车入校,并规范办理通行证。2017年6月清华修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电池被列入学生公寓违章电器名录。但并未一刀切禁止学生使用电动车,然我个人也去过武汉一些高校,校园都有远超长大数量的电动车通行。

我认为矛盾的焦点就是学生实际的出行需求和校方消灭潜在隐患上。

电动车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两点,一是,电池充电过程中容易导致电荷负载过大而起火,近年来各地多有报道电动车电池起火引发火灾的新闻;二是,骑行不规范也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学生方面强烈的反对意见可以理解电动车店里上牌是真的吗,毕竟这是每天路上花费10分钟和1小时的区别;虽然现在已经有共享单车但是并不能像电动车一样及时满足大家的需求,另外现在一辆电动车的价格和一辆中上档次的山地车相当,且更加方便和耐用。

而校方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将许多重大安全隐患通过一纸禁令彻底封杀,这实际上也是在保障学生的权益,我也非常理解电动车店里上牌是真的吗,但是存在即合理,校园已有大量电动车说明了老师同学的实际需求,也说明了校方对电动车存在合理性的肯定,所以我们要想的是规范化管理尽可能去减少安全隐患发生可能性,而非将学生的需求一刀切拒之门外。

为了积极配合校园对电动车的规范化管理,个人也有一些小小建议。

首先,室外充电桩:如果学校方面无意干涉学生使用电动车,但为了避免充电过程发生意外,那么在室外建立集中的充电桩(充电站)不失为一个好方法,毕竟已经有小区内使用的成功案例。不过学校毕竟与小区不同,评估充电桩规模、研究选址、如何管理和维护等问题可能需要各位领导更进一步思考。

其次,错峰分流出行:咱们校园人流量大的时段不外乎早中晚上下课的高峰,我们可以对持有电动车的学生定期培训规定电动车错峰出行,另外人流主要在主干道,可让电动车和小车一样沿湖出行。

然后,对行车,充电,停放不合规范的电动车进行适当的合情合理的处罚以规范管理。

最后,引用袁宏道《广庄·养生主》所述:“皆吾生即皆吾养;不宜厚此薄彼。师生皆为校园的主体,本科,硕士与博士,老师都有同样的出行需求不应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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