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是应评三好还是,小学每个学期都评三好学生吗
#头号周刊#
每到六月,一些省市教育管理部门公布了关于表彰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文件,还是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与人们的热议。
一般而言,各省市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大都在每年的高考、中考前1到2个月这一时间节点,其原因有二:一是学年期即将结束。二是被评上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高考中考录取时享有一定的照顾优惠“待遇”。现在随着高中考加分的规范与“瘦身”,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来的含金量和价值,大为“缩水”与淡化。
众所周知,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生“三好学生”一直在社会和教育界存有争议。记得90年代,著名教育家顾明远先生曾提出应废止“三好学生”称号的使用及评选,建议实行多奖项的体现全面、个性发展的评选与表彰。虽然各地不少学校已在进行多种“星级”“特长”“好少年”等创新性评价学生的实践探索,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然沿用传统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与表彰。
为何社会和教育界对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做法有不同的声音,不少专家学者呼吁取消呢?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一是在逐级评选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过程中,以往确实存在漏洞,产生了一切负面效应。特别是在前多年,当市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高考中考中享有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特殊权益,于是,“关系”“人情”便夹裹其中,尽管评选的市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绝大多数是名实相符的,但不排除其中确有一些学生“名不符实”,其公正性是受到质疑的。二是“三好学生”的内涵、评选的标准等与素质教育、教育方针的思想、内容、追求等存在“差距”,或过于窄化。素质教育要求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德智体”只是主要方面,并不能代替反映其他方面或着全部。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提出,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只重视“德智体”,而忽视“美劳”,显然是不科学的,不全面的。三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对象、范围、表彰的数量比例过低、过少,难以体现评价对绝大多数学生的肯定、激励等功能。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
面对“三好学生”评还是不评的争议,笔者以为,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应贯彻落实发展素质教育、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准确理会把握其要旨精神,改革完善现行的中小学生“三好”“优干”评选、内容、对象、标准、机制,正确发挥使用评价工具手段本身含有的功能,对学生的评价评选表彰由只重“三好”转为关注“五好”、“多特”,以实现激励更多学生全面、个性发展。同时要健全评选、监督、表彰的科学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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