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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警花10年夫妻同落网而他的子女今又何在

诚信立身,廉洁自律,正派做人;求真务实,举贤任能,公道办事。这便是为官之道。作为官员,应当以人民利益为重,为人民服务,为国家贡献。不应当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有害人民,有害国家的事情。欲望是人的本性,人之初性本善,有许多人便是抵不住欲望的诱惑而跌入泥潭,无法自拔。今天,就说说一个大贪官,这位大贪官去学校“选美”,霸占警花10年,夫妻同落网,而他的子女今又何在呢?

这位大贪官便是文强。文强,重庆巴县人,曾经在轰动的警匪枪案中表现突出,屡立战功,为人民安全和社会作出了贡献。按道理来说,文强的政治前途应当是一片光明。令人遗憾的是,他终究没有抵住欲望的诱惑。据说,文强的私生活十分混乱,最好流连花丛,强行霸占了警花陈光明十年之久。在此期间,陈光明一直被强行占有,仿佛是一个工具,只要文强开口,就得满足需要,为他提供服务。但文强贪婪的程度并不仅限于此,他甚至利用自己的职权,勾结黑帮,让他们去学校“选美。文强不仅利用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贪欲,还与妻子一同收受贿赂数千万,成为一些不法组织的强硬后台。

即便是强硬如文强,最终,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文强夫妻双双被捕,依法判处刑罚。很多读者以为,惩罚到这里便是结束了。可是,做贪官,不仅是连累了自己,更连累了家人。文强和妻子育有一子,叫文伽昊。文强夫妇被捕入狱后,其儿子也被带走调查,虽然最后从看守所出来了,但父母已被判处死刑的文伽昊十分迷茫。因为父母亲的罪行,文伽昊不仅找不到工作,连朋友也不再亲近自己。到了适婚年龄,也没人敢嫁。因为父母犯罪,而害了孩子的一生。不知道文强夫妇知道儿子这样的人生四川文强案,又会不会后悔呢?可是世界上毕竟没有后悔药。

青丝要治廉洁早,莫待进牢愁白头。文强夫妇的事件告诉我们,做官应当先做人,吾日三省吾身,抵制住欲望的诱惑,不要跌入欲望的泥潭,无法自拔,最终害了自己,又累及家人。

文强简历

曾先后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常委、副书记,重庆公安局副局长、司法局长。2010年7月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文强被执行死刑(注射)。

1984年担任巴县县委副书记,1989年帮助陈明亮在巴南区成立重庆第一个带黑社会性质的娱乐场所。

1992年9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0年11月,提任正厅局级侦察员。

2003年5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9年8月,文强因为严重违纪,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5月2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0年7月7日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文强自己交代如何玩弄女性,知情人士称,"几个黑帮到学校为他选美,有确切证据的就有4个女孩被其强奸,都是中学生。"一位警方人士透露,文强"霸占"经侦总队总队长陈光明10多年也是事实,"不准她结婚,陈光明也至今未婚。"

提起文强,人们耳熟能详的是他藏在水池里的2000万元钱、价值数千万元的豪华别墅和收藏的文物古董,以及他与被他玩弄过的女明星们的那些事儿。而实际上,文强与全重庆最著名的地下色情场所"亮点"之间的秘密关系,才是文强最令公众感到扑朔迷离的所在。

相关人物

陈明亮:重庆江州实业董事长。渝中区人大代表,被称为重庆"最大古玩商",在江北枪案追捕过程中落网。

龚刚模: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被摩托车行业人士誉为销售奇才。与黑恶势力头目共同成立万贯财务公司。

黎强: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巴南区第二富、重庆市人大代表。涉足从道路客运到房地产开发、汽车维修等诸多领域,以"涉案涉黑"手段进行争夺客运线路。

罪行累累

【一宗罪】夫妻搭档受贿1625万余元

经警方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周晓亚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5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

【二宗罪】1062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

文强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从文强家中查获的家庭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3094万余元。其中四川文强案,文强犯罪所得的钱物有1625万余元,其及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元。文强对1062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三宗罪】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

从1992年开始,文强长期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和副局长。此间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等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的违法活动,包括聚众赌博、组织卖淫等恶劣行径。为此,文强或与妻子多次收受上述黑恶组织送与的钱财,共计78万余元。

【四宗罪】强奸女大学生

文强被诉之前,传言"主动讲述强奸少女、玩女明星"、"对14岁和14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很感兴趣"等花边新闻。但重庆检方提供的起诉书中,并没有涉及到此类案情,文强涉嫌强奸案件只有一宗。

犯罪事实

2004年至2009年之间为吴小洪、叶亨奎、冉从俭调动工作、职务升迁提供帮助。受贿169万元。

2003年为耿荣一调动工作、职务升迁提供帮助。受贿15万元。

2005年至2008年之间为罗力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副总队长提供帮助。受贿40万元。

1998年至2007年之间为谢岗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提供帮助。受贿12.6万元。

2000年至2007年之间为赵利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总队副总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政委、重庆市公安局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主任提供帮助。受贿27万元,另收受一幅价值364万的青绿山水画。

2003年至2008年之间为李大江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城管治安处政委、重庆市公安局反扒总队总队长提供帮助。受贿4.9万元。

2003年至2009年之间为任跃平、熊倩调动提供帮助以及为周婧航、罗菲菲就读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打招呼"。受贿177万元。

2003年至2008年之间为黄代强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副总队长提供帮助。受贿8.3万元和价值1.2万手表一只。

2004至2009之间为汪道受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受贿14.5万元及价值1万元石佛头。2004至2008年之间为陈涛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提供帮助。受贿46.5万元。

2004至2007年之间为徐强担任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局长提供帮助。受贿37万元。

2008年为周刚竞争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含谷派出所副所长提供帮助。受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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