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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般规则

1.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化解群众矛盾,维护铁路建设运营安全稳定,积极构建和谐铁路,特制定本方案。

2.基于准备

《信访条例》及中央、铁道部、沿线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3.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参建单位和各建设指挥部负责稳定工作。

坚持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各参与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健全各自的维稳责任制。各参演单位党政干部和各部门、指挥部负责人是维稳的第一责任人。

坚持依法、及时、现场解决问题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聚焦信访源头,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坚持责任追究原则。有关人员未积极履行职责,未认真处理信访事项,造成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委员会

公司成立了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委员会。

公司各部门和总部的职责是: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赶到第一现场,了解情况,受理申诉和意见,作出政策说明,对申诉和处理作出回应。酌情发表意见,以有效控制局势。

参与单位的职责是:对群体性事件敏感、可预测、可控,有群体性事件迹象时要高度重视、积极工作、及时报告,尽可能多地化解基层矛盾。尽可能,而且问题解决的初期,要妥善处理,及时解决。发生群体性事件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会同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做好全方位的稳控工作。

公司综合部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的牵头部门。其职责是:获知群体性事件信息时,第一时间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向涉事单位了解情况,及时通知公司领导 继续报告,转达领导批示,提出工作指导,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赶到第一现场控制局势。

2. 应急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

领队: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负责维稳信访工作的副总经理

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涉事管理科总部负责人、参建单位党政干部。

3.急诊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处理群众性突发公共事件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主任为部长。

三信息报告

1. 信息报告程序

一旦发现和掌握群体性事件或新出现的信息,参与单位应立即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逐级上报。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2017群体性突发事件,不隐瞒。和少报。报告要简明扼要,内容主要包括涉及的单位、人员动态、事件概况等。

2. 信息收集与分析

公司综合部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按程序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

四 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根据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人数、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有四个级别的响应程序。预警分类原则如下:

一般(四级,10人以下)

较重(III级,10至50人)

重度(二级,50至100人),

非常严重(一级,100人以上)

颜色是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2.紧急响应启动表

建立群体性事件应急信息快速通报制度。蓝色预警向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黄色及以上预警向公司主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3.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

现场指挥的主体是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维护群众性事件的秩序、疏导和疏导。对公司办公室、总部及参与单位、国家行政机关、生产设施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影响和围堵,各单位安保部门应当牵头控制疏散。

发生群体性事件需要当地政府协助时,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各总部及参与单位负责人应经公司上级指导,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情况。

4.处置

在群众性事件参与人员聚集阶段,参与建设单位党政干部要立即带领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教育、辅导等多种措施,千方百计积极稳妥地缓解情绪,化解矛盾。,及时疏散访民,按照正常渠道和程序反映问题。

一旦劝阻不力,形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公司相关施工指挥部及参与施工单位必须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党政职务参与单位和各指挥部领导要到一线,指挥一线,引导、说服信访人员尽快到指定接待地点。涉事单位要积极开展工作,尽快做好对上访人员的安抚工作。

对聚集、封锁各部门、单位、工地办公场所的群体性事件,参与建设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指挥部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要做好现场工作。保持警惕,及时与现场新闻媒体沟通。要第一时间查明情况,第一时间向公司主管和应急管理处报告,协调确定面谈人员、面谈地点、面谈职责、具体责任人专人进行现场协调和劝阻,及时有效控制局势。

聚集超过一小时的团体活动,封锁办公空间和建筑工地;口号、口号、静坐等30分钟以上的集体活动,各参赛单位项目经理以上领导必须上前接待。

需要公司领导上门接见时,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基本情况、政策依据,并及时答复意见。

现场发生骚乱、骚乱的,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公示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故意破坏、殴打、打砸抢,或者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于群体性事件,各单位不得公开报道,新闻媒体也不得采访报道。

5.处置安全

在场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现场秩序,及时疏散过往车辆和人员,严防上访人员在劝导过程中发生踩踏、碾压事件。同时,应急工作人员要提高自我预防意识,严防上访人员过度行为造成人身伤害。

6.应急响应发布

上访人被劝返后,各涉事施工单位应将处置结果报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领导批示,将应急处置情况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涉事单位将牵头组织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对群体性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于五日内上报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

五、应急资源与利用

1.人力资源

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应急人员由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由各参与单位和总部相关人员组成。

群众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力由群众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牵头。公安部门出动5人进行蓝色预警,黄色以上预警按照各级公安部门应急预案规定的预警权限处理。

2.交通资源

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应急车辆由相关单位准备,必要时由各总部和公司协调部署。

3. 通讯资源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要保证沟通工具和信息联系畅通无阻。办公室电话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如有故障,将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和恢复。.

4. 紧急避难所资源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现场有关领导应立即作出决定,组织引导全体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或指定地点。

六后处理

1.后果

信访人提出的具体问题,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接待结束、来访者离开后,由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落实,做好回访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相同或类似问题。同时,要及时向公司反馈,按时结案。

2.总结评估

在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同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预案规定和领导批示,负责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的工作具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发现工作不力、推卸责任等现象,应立即进行监督,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

7. 推广、培训和演练

1.公共信息交流

各参与单位和部门有义务宣传和贯彻有关信访政策法规。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重点宣传《信访条例》和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居民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指导他们通过合法、正常的法律法规。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渠道,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盲目采取异常方法或过度行为举报问题,积极排除不稳定因素。

2.培训

为提高参与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2017群体性突发事件,各参与单位和部门要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程序、应急预案等

八项附则

本计划由公司综合部管理,根据工作变化的需要随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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