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的意见》
6月20日,省广电局召开播音员主持人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宣部、广电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的意见》,部署推进加强全省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盛高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播音员主持人队伍是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坚持正确导向、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播音员主持人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传播党的声音,弘扬先进文化,服务社会大众,体现了强烈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播出机构要高度重视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坚持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明德敬业的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立身之本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严守底线,不碰红线。坚定人民立场,坚守人民情怀。通过“四力”教育实践,走出演播室、直播间,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
二要规范职业行为。规范社会活动管理。明确播音员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私人活动、商业活动等各类活动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等各项工作制度。教育引导播音员主持人积极顺应媒体融合发展大势,熟悉网络传播规律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将线下影响力延伸到线上,做网络空间正能量的传播者。
三要加强管理服务。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履行好规范监督职责,加大对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播出机构要落实好培育管理责任,做好执业资格注册、信息发布规范、社会活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各行业组织要发挥好倡导自律作用,加强对播音员主持人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为公众树立好榜样,推动形成良好行业风气。
云南广播电视台、楚雄、曲靖、文山州(市)局4家单位有关负责人围绕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建设和管理作工作汇报,5名播音员主持人代表围绕“忠诚于党、明德敬业”主题作交流发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伍皓主持会议。省委宣传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到会指导,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云南网,各州(市)广播电视局、台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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