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
导读
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明确了岗位培训考试对象、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各新闻单位工作、申领新版新闻记者证流程等事项。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文/赖名芳 赵新乐)、广电头条综合整理
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开展全国新闻单位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作出了部署。
《通知》明确了岗位培训考试对象。报纸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纳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持新闻记者证记者和2020年1月1日前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岗位培训考试。
《通知》明确了岗位培训考试方式。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培训由各新闻单位自行组织完成,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自测相结合,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各新闻单位可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名记者名编辑讲实践经验、优秀新闻采编人员讲工作经验、汇报学习体会等多种方式确保培训效果。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10月27日前,各新闻单位应按要求自行组织完成培训。
考试为闭卷考试。线上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如考试不合格或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记者证考试资格,可参加线上统一补考,补考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
已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完成认证,需参加线上考试的新闻单位,要在规定考试时间段内自行组织所属新闻采编人员通过“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新闻采编学习”栏目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和补考,在规定考试时间段内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多场次考试和补考,具体时间、地点、总场次自定,每场考试人数不限,全部考试工作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闻单位和考生应于考前在中国记者网公告栏认真查看《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手册》。
无法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认证且确实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新闻单位,须于10月28日前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出线下考试申请,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线下考试时间、考务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
《通知》明确了岗位培训考试内容。培训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伦理与政策法规、新闻采编业务等。相关内容可参考“学习强国”PC端“新闻采编学习”专栏。为保证培训考试效果,“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我的”板块“新闻采编学习”栏目提供了题库练习。
《通知》要求,各新闻单位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设立培训考试考务办公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闭卷考试规定,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进行。
考试合格且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可按程序申领新版新闻记者证。考试合格但未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待换证结束后再按程序申领新闻记者证。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全国新闻单位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统一管理和解释工作。
申领“新版新闻记者证”有了新要求
今年8月,中宣部传媒监管局发出了一份《关于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创建和认证新闻采编学习组织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将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手机客户端,向全国新闻采编人员开展在线岗位培训考试,通过考试的方可申领新版新闻记者证。
根据通知要求,各新闻单位必须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上完成新闻采编学习组织的创建和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记者证考试资格,将丧失参加考试的资格,进而不得申领新版新闻记者证。
据了解,收到通知的新闻单位包含中央在京报纸、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及纳入核发新闻记者证范围的14家中央主要新闻网站。
《关于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创建和认证新闻采编学习组织的通知》的下发单位中宣部传媒监管局,最早在今年3月21日举行的2019年传媒监管工作会议上首次走入公众视野。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宣传部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和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宣部。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机构改革后,原新闻出版总署的业务工作分成6块并入出版局、印刷发行局、传媒监管局、反非法反违禁局、版权管理局、进出口管理局,作为内设局,直接由中宣部管理。
2019年传媒监管工作会议由中宣部传媒监管局副局长李宏葵主持,中宣部传媒监管局局长李军做部署动员。通报了2018年传媒监管工作,对主题宣传、主题出版和导向管理作出安排、提出意见,对2019年传媒监管工作作出部署,要着力推动传媒监管工作守正创新,划定了传媒监管局的工作范畴:
一是要调整完善出版资源配置政策,行政审批要贯彻“压数量、控规模、提质量”的要求,严格掌握出版资源配置政策,科学精准配置资源,坚持做优存量、做大增量。
二是加快推进报纸出版提质增效,完善报纸管理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出台《报刊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和《报纸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三是不断强化传媒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新闻记者及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管理,指导省级管理部门对整合设立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进行规范审批;严格新闻记者证审核发放,通过新的新闻记者证管理系统做好新版新闻记者证统一换发;对全国新闻采编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加强新闻违法信息监测,强化对报刊所办媒体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继续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四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继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府服务”,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共享,开展“放管服”改革社会效益评估研究。
五是推动全媒体时代传媒监管手段创新,各级传媒监管主管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依法加强对新兴媒体的监管,改革创新监管机制。
附《关于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创建和认证新闻采编学习组织的通知》原文: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9iwh.cn/redian/38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