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法律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学习目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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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法律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学习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依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能够自觉地尊重他人。
(2)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增强尊重别人隐私的法律意识。
2.能力目标
(1)初步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观察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有关现象和问题,增强识别非法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能力。
(2)培养初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人格尊严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知识目标
(1)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懂得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学习重点:
法律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
学习难点:
如何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教师准备】
1、查阅人格尊严的有关法律及规定;
2、使用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好辅助教学准备;
3、选出小记者,帮助他准备采访的问题。
【学生准备】
1、预习教材
2、搜集有关资料
3、排练小品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多媒体展示两幅图片。
教师:
在这两幅图片中,我们看到,记者采访时,采访者的脸部都被遮盖了;另一幅图片是公安人员在押解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被戴上了面罩。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学习了今天的内容,你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了。
二、自主先学:
明确学习目标和重点、难点后,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大约10分钟)联系课本材料、案例、相关链接和实际生活自学,对不明确问题进行讨论,解决以下知识点。
(1)人格尊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青少年怎样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3)公民隐私权的含义,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4)青少年怎样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三、合作探究:
(一)我们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板书)
1、运用课本事例,解决基础知识点。
P19照片――肖像权诬告——名誉权取笑——人格尊严
2、我的发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
可现实生活中,却发生了许多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现象。
你发现了吗?
这些现象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学生根据课下搜集到的有关案例上台展示,可以是漫画、资料,也可以是发生在学生中间的具体事例。
教师根据学生的展示,引导学生指出侵犯了公民的哪一项权利。
教师:
同学们的调查很丰富。
通过大家的展示,我们看到,公民的人格尊严主要包括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等。
3、法律小博士:
对这些权利,我国法律是怎样进行保护的?
请我们的法律小博士给大家讲一讲。
学生:
4—6名学生上台讲我国法律关于人格尊严的有关规定。
教师:
几位小博士告诉我们:
人格尊严,是公民必须具有的、终身守护的权利。
人格尊严是受到宪法及其他法律保护的,当我们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我们就应拿起法律武器,依法进行维护。
4、维权岗
遇到以下情况你会怎样做?
(1)、照相馆未经你的同意,把你的艺术照张贴在橱窗里。
;
(2)、某同学诬告你考试作弊。
;
(3)、因一次小错误,班主任撤消你的“三好学生”荣誉。
;
(4)、同学违反了纪律,却填了你的姓名。
。
5、小品表演
教师:
今天,我们已经知道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的保护,请同学们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的同时,不要忘记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有时,我们认为是一件小事,可这件小事却能使你不知不觉的违法了。
下面请看这幕生活小短剧:
(三名同学表演小品)
小红:
小云又来信了。
我们打开看看写了什么。
小英:
这样做不太好吧?
小红:
没问题。
我们可是好朋友,平时无话不谈的。
小红打开信件阅读。
小云:
小红,你们在干什么呢?
!
小红:
你的来信
小云:
(很生气地样子,一把抢过信件)你怎么又看我的信
小红:
哼!
还是好朋友呢?
看一看有什么了不起。
教师:
你怎样看待剧中小红的行为?
学生:
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认识谈看法
教师:
小红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他侵犯了同学小云的隐私权。
因为,在我国公民的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它是公民人格尊严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板书:
法律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
1、法律小博士:
哪些属于公民个人稳私,未经允许不得披露?
你知道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吗?
(请几个同学上台解决这些问题)
隐私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秘密的权利。
②隐私的具体内容
想一想:
隐私包括哪些内容呢?
私人信息:
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
个人私事:
如私生活、社会交往、生活习性;
私人领域:
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日记、照相簿、通信秘密等。
教师:
对以上这些自己的秘密,我们都有权利不让别人知道,这就是法律上的隐私权。
在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多媒体展示:
宪法第40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统计法第15条规定:
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也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受任意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
”
教师:
这些法律规定告诉我们什么?
学生:
公民包括未成年人的隐私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2、情景活动:
近一个月,初二学生黄某出现了异常情况,黄某不住校,但经常深夜才会家,中午饭也极少回家吃。
黄父文黄某是什么原因,黄某说是学习紧张,中午饭再学校里和同学一块吃了,晚自习后,是在教室里复习功课。
黄父半信半疑,便到学校找班主任了解儿子的情况,谁知班主任和黄某的同学都否定了黄某的说法。
黄父再三追问儿子,就是不得其果。
后来黄某干脆不再搭理父亲,但依然是深夜才回家。
黄父心里非常着急,由于自己是公司的经理,没有时间观察儿子的行踪,有担心儿子出事,便让自己公司的一名工人跟踪黄某……
议一议:
黄父是否侵犯了儿子的隐私权?
我们应当怎样看待黄父的行为?
(学生讨论后教师小结)
教师小结:
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学生处于被教育者的地位,有时人们由于缺乏法制观念或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方式不当,个别家长和老师采用翻学生抽屉、偷看学生日记、追问学生交往情况等手段来“关心”未成年人,尽管可能出于善意,但这是违法的,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
3、生活中的小故事
李小乐最近非常烦恼,他跟爸爸闹着要转学。
原来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小乐天生左腿有点瘸,班里有几个同学给他起了个绰号“铁拐李”,刚开始,小乐没感觉到什么,可叫得同学多了,小乐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整天闷闷不乐,少言寡语。
假如你是小乐的同学,你怎样帮他摆脱烦恼?
学生:
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讨论解决。
教师:
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同学的隐私权受到了侵害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当你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你应怎样做?
4、小记者采访:
(1)、你的信件被老师扣留或被同学偷看。
(2)、妈妈偷看了你的日记。
(3)、同学背后散布或议论你的缺点。
教师:
刚才的小记者采访,老师看到,同学们都已经学会了保护自己的隐私,特别是知道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隐私权,那么,我们怎样去维护别人的隐私呢?
5、情境活动:
写一写(见教材P28页)
尊重他人的隐私,我们应该做到:
对同学的日记:
。
对同学的身体和生理缺陷:
。
对同学的家庭生活细节:
。
对同学过去的缺点:
。
教师小结:
青少年要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同样的道理,我们不希望别人披露自己的隐私,同时也要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
让我们来共同制定一个公约。
6、制定公约:
学生小组讨论、交流制订维护他人隐私的公约。
教师:
生命诚可贵,人格价更高。
我们要自尊自爱,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同时,还要学会尊重他人,让我们人与人之间更加和谐,使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四、分层练习
(一)、填空
1、公民的——不受非法侵害,-------不受非法侮辱、------不受非法剥夺、------不受他人侵害
2、公民的隐私主要包括:
个人的----、----、-----、----、------、-------
3.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的个人隐私
(二)选择题
1、人格尊严被定义为:
A、公民的名誉B、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C、一个人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D、公民拥有不受非法拘禁和逮捕的权利
2、有的工矿企业实行所谓“严格管理”,工人出厂门时要搜查身体;有的自选商场对其怀疑的顾客擅自搜查身体;有的学校为追查丢失的东西,当众检查所有同学的书包。
上述行为直接侵犯了公民的:
A、人身自由B、隐私权C、名誉权D、肖像权
3、在日常生活中,如出现下列的行为,请你判断其中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是:
A、强迫他人使用某个姓名B、假用他人的姓名签定合同
C、盗用他人的姓名实施不正当的行为D、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人进行挖苦、讽刺和打击
4、尊重他人的隐私,是每个公民应有的,也是必须遵循的共同的生活准则。
随意揭露他人隐私,肆意破坏他人名誉和人格,都是行为,应受到的制裁。
道德品质②心理素质③违法④不文明⑤法律⑥行政
A、①②③B、①③⑤C、④⑤⑥D、②④⑤
5、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下列各项中,属于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是:
①恐吓他人使之精神分裂②排污使人中毒致残③饲养的狗咬伤他人④参与流氓斗殴,头部被他人砍伤A、①③B、①②③C、③④D、②③
6、李某身有残疾,张某就拿他的生理缺陷取笑,并给他起绰号。
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
A、姓名权B、人格尊严C、肖像权D、名誉权
7、某企业子弟学校的教师王某,为了惩戒本班一名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小学生,在那个学生的脸上刺了个“贼”字。
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①生命健康权②名誉权③肖像权④姓名权A、①②B、①②③C、③④D、①②④
8、某日,杨某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充斥着侮辱、谩骂和恐吓。
为此杨某将短信发送人告上法庭。
该短信发送人的行为:
①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②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不道德行为③侵犯了公民的通信秘密④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A、①②B、③④C、①②③D、②③④
(三)材料分析题
1、某公司职员李某和王某同住一室。
一天,李某偷看了王某的日记,并将日记中的有关内容在公司员工中传播。
王某对此非常恼火,顿生报复李某的念头。
于是王某向公安机关写信,信中列举了李某盗窃工厂财物、赌博等行为。
公按机关经过调查证实,李某没有盗窃、赌博行为。
如何评价李某和王某的行为?
李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我国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李某偷看王某的日记,并将日记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传播,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王某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诬告和陷害。
王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对李某进行诬告和陷害,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
2、中学生小旺到同学小宋家串门,无意中听到小宋父母的谈话后大吃一惊,原来小宋不是父母亲生的。
小旺在和同学聊天时,将小宋被收养的秘密告诉大家,很快全班同学都知道了小宋是养子。
小宋因此精神受到极大刺激,身心健康受到损害。
为此,小宋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其精神损害赔偿金。
小旺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是,小宋被收养是事实,并非捏造出来的。
(1)小旺的理由合法吗?
为什么?
.
(1)不合法。
公民的隐私受到法律保护,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小旺传播他人的隐私,侵害了小宋的隐私权。
(2)如果你是小宋,会有什么感受?
(3)如果你是法官,会支持小宋的主张吗?
支持小宋的主张。
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学以致用:
考试成绩成“隐私”。
2004年8月,《中国教育报》刊登武汉市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的有关规定,其中一条规定:
学校不能在全校、全班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学生成绩排队,不得公开发布学生高考成绩排序和录取红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对此,你是怎样看待的?
五、自评归纳
(一)收获平台:
1、构建本节网络图:
2、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对你有哪些启发?
六、拓展探究:
以“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为题,办一期手抄报。
要求:
(1)写出手抄报的编者按。
(2)确定手抄报的栏目。
(3)写出办报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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