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都市王燕 投资水上项目失败,换个“马甲”集资(图)
三湘都市报7月28日讯 参股“水上乐园”项目,只要“投资”1万元,就能每月获利200元。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此为卖点,吸引了400多名中年老年人参与“投资”,涉及资金1400余万元。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集资案。
■全媒体记者 杨昱 实习生 黄钰 通讯员 陈梓娴
投资水上项目失败,换个“马甲”集资
2014年4月湖南都市王燕,袁某春在浏阳注册成立了浏阳市旺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女友衣某娟以夫妻的名义承包开发建设社港镇旺湖水上乐园项目。
因缺乏建设资金,该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不仅无法营业实现盈利,反而陆续拖欠工程款1000余万元,并因欠款或拖欠工程款问题遭遇多起民事诉讼。
在此情况下,袁某春、衣某娟邀集合伙人王某金共同注册了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旺湖公司”),并陆续设立浏阳、岳麓、益阳、天心、望城五家分公司。
这家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并未进行任何可盈利的经营活动,而是专门进行民间高息集资。在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前题下,从2019年4月份起,他们便雇请他人以投资水上乐园项目为幌子,邀约不特定社会人群参与投资。袁某春、衣某娟通过杨某技的营销团队,以湖南旺湖公司为平台湖南都市王燕,对浏阳旺湖水上乐园项目进行公开、推介和宣传,民间高息集资,并承诺集资款将用于这一项目的建设。
在宣讲过程中,营销团队以中老年人群体为重点宣传对象,将衣某娟塑造成有丰富旅游产业经营经验、收养多名孤儿、已投资9000余万元到水上乐园项目的“成功人士”,将袁某春包装成为从事旅游开发多年、参加过北京地区景区建设的“退伍军人企业家”,向公众宣传并未实际经营的旺湖安化黑茶、洞庭湖渔业等“联盟”项目,隐瞒浏阳旺湖项目已拖欠大量工程款未结付的事实,夸大湖南旺湖总资产及水上乐园项目的盈利能力。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间,湖南旺湖公司变相向445名不特定对象实际吸收资金1478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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