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热点

成都法院凝聚改革各方合力对标改革价值追求完善改革制度体系

2020年1月15日

最高法院在全国

15个省(区、市)的20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成都两级法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

试点以来,成都法院在

最高法院、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

凝聚改革各方合力

对标改革价值追求

完善改革制度体系

创新改革工作机制

推动改革试点落地落实

总体取得明显成效

PART ONE

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试点以来,成都法院确立“5+3”改革框架,制定改革试点核心文件30余份,构建“立体化”改革工作体系,探索“集成化”试点运行模式,实施“品牌化”改革试点规划,重点深化最高法院部署的5项主体改革任务,同步配套“分调裁审执”、审判监督管理、智慧法院建设3项任务。

01.创新实施“特邀调解倍增计划”,拓宽司法确认路径

按照改革试点关于进一步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允许中级法院受理符合级别管辖标准的司法确认案件等要求,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组织和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

配套推广“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全方位解纷。

同步搭建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实现司法确认裁定书最快“1小时立等可取”。

增强对多元解纷的司法保障力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促进调解协议自动履行,推动实现特邀调解数量、效能“双倍增”。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分别为282个、2050名,与试点前相较分别上升101.43%、121.38%;累计诉前委派调解成功化解纠纷件,调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率为15.30%。

02.打造小额诉讼“立、审、执、监”一体化模式,构建便捷终局可靠的解纷体系

按照改革试点关于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及适当提高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基准等要求,对5万元以下的案件全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5~10万元的案件充分引导当事人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跟进执行端口配置,建立小额诉讼再审绿色通道,推动小额诉讼“高效立案、优质审理、自动履行、有效监督”。

同步建议银行、物业、保险等行业在格式合同中引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条款,确保小额诉讼能用尽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法院累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受理案件件,审结件,小额诉讼适用率由试点前的6.28%提升至24.69%,上升18.41个百分点。

03.探索“示范诉讼+”优审机制,提高简易程序效能

因应改革试点进一步简化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等要求,推广类型化案件“示范诉讼+”审理机制,在处理商品房买卖、物业合同、劳动人事、金融借贷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时,选取代表性案件示范性审理和裁判,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类案高效化解。

按照试点要求,明确需要公告送达的简单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解决试点前公告案件因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而产生的审理周期较长等问题。

同步配套推行要素式审理方式,制作要素审判表、判决书模板等参考文书样式,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简易程序(含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比例已达88.41%,简易程序案件上诉率为11.62%。

04.科学统筹调配司法资源,稳步扩大独任制适用

对标改革试点关于解除独任制与简易程序严格绑定关系以及改变原二审程序一律不能适用独任制等要求,有序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

全市基层法院全面构建以独任法官为主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对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适用独任制普通程序审理,基本形成一审案件“独任制为主、合议制为辅”的格局。

成都中院细化独任制案件适用清单,通过案由划定与法官判定相结合的方式完善二审独任制案件识别机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基层法院一审独任制适用率已达89.82%,成都中院二审独任制适用率已逐步提升至31.15%。

05.研发集成交互在线平台,创新完善电子诉讼规则

成都法院找准作为非互联网法院的基本定位,率先自主研发并于2021年3月10日正式上线集成度高、交互性强、运行高效、体验友好的全流程全覆盖全链条“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全面推广适用。

有效回应互联网司法和在线诉讼新需求,围绕身份认证、诉调对接、举证质证、庭审、电子送达等重点环节及电子材料认证、有效送达标准等核心要素,完善从诉讼到执行的相关电子诉讼规则,创新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5G、VR虚拟法庭等新技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法院累计在线立案件、在线庭审21427件,在线立案率、在线庭审适用率分别为52.86%、7.03%;电子送达累计适用案件共件成都法院案件查询,适用率为49.90%。

06.部署实施综合配套“护航工程”,推动协同高效运行

一是系统构建“分调裁审执”体系。制定深化“分调裁审执”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完善诉非分流机制、繁简分流标准等13项主要任务,推动分流引导贯穿始终,调解贯通诉前诉中,速裁快审前端配置,专业审判拓展深度,执行关口整体前移,保障分层精细解纷,推动“司法供应链”管理新模式高效运转。

二是深入推进审判监督管理职能转型。以法院内网办案系统为基础升级办案质效管理中心2.0版,用好专业法官会、审判委员会两个组织化监管平台,进一步细化对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小额速裁、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等试点案件的流程和质量监管,坚守司法公信底线。

三是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制定《成都智慧法院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强化诉讼平台整合,保障司法数据交互,创新构建“智慧法院·成都模式”,持续加强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对改革试点的保障支撑,让法官善用、百姓愿用。

PART TWO

改革试点工作成效

经过两年的探索实践,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民事诉讼程序效能持续释放,司法公信力有力提升成都法院案件查询,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充分验证了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改革试点的正确性。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批示肯定成都试点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监司委、法工委等调研肯定成都试点工作,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并给予高度评价。

01.矛盾纠纷多元高效化解

试点以来,成都法院与属地社治委、司法局、行业组织等在全市范围协同深化诉源治理格局,与总工会、房管局、卫健委等主管部门共建十二个“一站式”联调平台,有效缓解诉讼增量。

成都中院代拟的《关于健全诉源治理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实施意见》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政策加持力度进一步增强,特邀调解队伍进一步壮大,司法确认保障多元解纷效能进一步强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受理司法确认申请20270件,确认有效19598件,裁定有效率达96.68%。

02.诉讼程序效能加快释放

试点以来,成都法院借助试点对现行民事诉讼制度调整和优化的有力契机,在已有的繁简分流基础上,继续加力推进民商事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着重在立案端口科学分流案件,在审判端口高效化解大量“简案”、高质审理少量“繁案”。

依托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全面剥离审判辅助事务,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全力为法官减压减负,提升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抓办案效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都法院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已由试点前35.11天下降至30.37天;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53.55天,较法定审限90天缩短36.45天。

03.群众诉讼权益全程保障

试点以来,成都法院始终将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放在首位,协同推进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司法确认,按照自愿原则依法开展“诉前调”工作,注重保障当事人立案权、程序选择权、利益处分权和诉讼知情权。

强化小额诉讼、独任制、电子诉讼等适用前的释法答疑,畅通试点案件申诉“绿色通道”,实施试点案件裁判文书“强制质检”,构建“简程序、不减权利”保障体系。

明确由院庭长办理小额诉讼再审案件,确保再审“进得去、办理快、质量高”,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

试点以来,简易程序案件上诉率稳定在10%—13%左右,与试点前相较未产生明显波动。

04.司法便民实效持续增强

试点以来,成都法院会同司法局、律协等共建现代化电子诉讼生态圈,创新研发“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为法官、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等量身打造电脑和手机端操作界面,持续回应群众便捷司法需求,当事人可足不出户进行在线立案、参与庭审、领取诉讼文书、申请执行,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同步平衡传统、在线诉讼模式差异,完善现场窗口、12368法院热线、“司法确认村村进”等诉讼服务渠道,兼顾不同群体诉讼需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在线注册用户已达18888人,其中当事人13794名、律师5094名;成都中院与律协、律师事务所已建成14家“5G智慧参审室”并投入使用。

05.试点优质成果集中呈现

试点以来,成都法院坚持上下联动、研用同步,凝聚专家学者、一线法官、调研骨干等智慧合力,建立9个专项改革调研团队,培育67个试点调研选题,40余篇实证文章在省级以上学术征文获奖,全国率先提出完整“修法”建议稿获最高法院充分肯定,被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充分采纳。

提炼总结形成20篇改革试点案例,崇州法院小额诉讼程序引导机制、天府新区法院在线诉讼融合发展模式改革案例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人民法院报》刊发试点经验50余篇。

PART THREE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成都法院将以此次改革试点终期总结为契机,更加深刻把握改革试点期结束及民事诉讼法修订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加力实践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完善路径,努力为健全民事诉讼制度贡献“成都智慧”。

01.精准巩固改革实效

紧紧把握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双重重大机遇,持续加强法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规范民事案件办理程序,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结,保障司法作品质量,推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持续向好,更高水平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02.推进改革常态实施

结合改革试点实践情况,充分延续试点以来在司法确认、特邀调解、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适用、在线诉讼等方面探索总结的典型做法和有益经验,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真的满意、办案效能是否真的提升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开创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03.加强修法衔接保障

强化统筹部署,做好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改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对下指导,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此次民事诉讼法修订的各项程序规则,重点围绕案件繁简识别、诉调对接、审判监督管理、司法资源配置、诉讼平台建设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审判工作在修法前后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04.全面释放服务效能

始终坚持将审判工作融入中心大局,及时向上报告改革常态化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等的联动协作,加快推进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进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助推社会治理的功能,全力服务大局、真心服务群众。

PART FOUR

改革简评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

本文编辑丨李丽莎

校审丨胡思行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9iwh.cn/redian/42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