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属于什么法
弄个发型,要了5000多,实在接受不了,我要报警!近日,女子小丽路过某饰品店,看到门口挂的脏辫很好看,咨询后就决定做一个。经过3个小时,脏辫做好了。老板统计了下,一根脏辫30元,一共177根,共计5300元。小丽大吃一惊,与老板就价格争执不下,选择报警。警方到场后,老板说,自己事先已经告诉过小丽,一根30元。小丽说,老板当时拿着一把说的,自己以为一把30元。老板说,当天一共出了5个人在帮小丽弄发型,用了近三小时才完成,肯定事先说清楚的。最终经过协商,小丽支付了3000元离开。(来源:光明网)#女孩编脏辫后报警称5000元太贵# 光说弄个发型,确实觉得5000多元太高了。但是老板一说,5个人弄了3个小时,5000元听起来倒也不算太高了。小丽说老板拿着一把头发介绍的,所以认为当时说的是一把头发30元……不知道这一把是多少根呢?怎么计量的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这里的明码标价包括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也就是说,商家除了说明价格以外,还必须要“明确”告知消费者价格所对应的计价单位等,以便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的选择。其实,告知价格,但却不说明计价单位,或者故意模糊计价单位的情况,以前还是比较多见的。最夸张的一个例子是,之前媒体报道都,杭州郑先生在某理发店理发,女店员说他两边眉毛不一样,可以付费精修,有88、128、168三种价格。郑先生选了88的,结果修完后,女店员说是一根眉毛88,算下来要5000多元。最终郑先生付了4000多元离开。媒体曝光后,这家店被责令停业整顿。在这个事件里,要说店家故意模糊单价,恐怕也是不适当的,毕竟一般人都不会认为是用一把头发来计量的。而如果整个头发剪下来,只收30元,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到底之前店家是否明确告知了,已经无法还原了。但是,建议店家对于这种收费较高的项目,事先还是要张贴价格公示牌,以免事后发生争议。至于价格的高低,《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这种脏辫无关民生,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范围,属于店家自助定价的范围,只要事先明码标价,就无所谓高低了。你觉得这个事件里,究竟是谁的错呢?一个辫子30元,总共收费5000多元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来源:家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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