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7毛贵吗『地上电费07元/度地』
经营户:电费价格超过政府定价
3月12日,记者联系上孔先生,孔先生告诉记者,他本人是六安地下商业街一经营户,因为电费一直以1.2元/度收取,已超出政府定价,此前已向六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过六安地下商业街—安徽宝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乱收电费的问题,3月7日,六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也通过短信对投诉情况进行回复。随后,孔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回复内容。回复内容显示“地下商业街使用的是非电网直接供电,由物业公司代收,再交给供电公司。根据皖发改价格【2021】425号关于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中规定: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供电主体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通过电费向终端用户分摊。已责令物业相关负责人整改。”
“六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虽然回复已责令物业相关负责人整改,但实际上并没有整改,用电价格还是按照1.2元/度向经营户收取。”孔先生的说法是否属实?3月12日,记者跟随孔先生来到安徽安宝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孔先生在物业服务台充值500度电,询问现在电费是多少时,该物业工作人员收取孔先生600元。随后,物业工作人员给孔先生开具了两张电费收据单,一张电费收据是400元,另一张电费收据为200元,为什么不能开一张电费收据?面对孔先生的质疑,该物业工作人员称这是上面要求。
物业公司:电费是按照政府政策执行
针对孔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再次来到安徽安宝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郭女士向记者介绍,物业现在收取的电费是按照政府政策执行,我们会加一个“电损”在里面的。业主反映的充1000度电,收取1200元,收费标准是1.2元/度,这个是真的吗?面对记者询问,郭女士说1000度电的话,收费是800元左右吧,剩下的收费是物业这块的费用,包括公共照明等公共设施用电电费。
市场监管部门:收取用户的费用不得高于向供电部门实际缴纳的电费金额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确保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告知书》文件要求,省内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当期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金额据实向终端用户分摊电费,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之和不得高于向供电部门实际缴纳的电费金额。相关共用设施用电、总表和分表之间的电量损耗以及峰谷电价损益部分可通过电量分摊或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共用设施电费已计入租金、物业费的不得分摊,选择按电量分摊的,按“终端用户承担电费=(目录电价 度公摊)x终端用户当期抄表电量”;度电公摊=转供电主体向供电部门缴纳当期电费总额/终端用户当期抄表总电量-目录电价” 公式计算。
来源|皖西日报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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