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复议办累计办结12天『市复议办累计办结12』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2月2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王艺儒)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了,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复议办”)了解到,深圳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市复议办从去年6月1日起,集中审理因不服交警作出的处罚等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累计办结相关案件1200余起。由此,市复议办分析了最常见、最易忽视的5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总结出“交通出行小宝典”,助力市民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1:大货车遮挡视线,小轿车“误闯红灯”主张未获支持
老张驾驶小轿车在路口等红绿灯,前方的一辆大货车完全遮挡住了老张的前方视线,无法看到信号灯。老张紧跟大货车通过路口。之后老张收到交警处罚告知短信才得知,原来他跟随前方大货车通过路口停止线前,信号灯就转为红色,导致闯红灯。其后,交警对老张罚款500元。老张后以“误闯红灯”为由申请复议,但其主张未得到支持。
温馨提示:驾驶人在排队等候交通信号灯时,如遇前方有大型车辆阻碍驾驶视线时,应与前车保持车距,确保能清楚观察前方路况,并在确认信号灯状态后再判断是否通行;如果实在无法分辨路口红绿灯,那就先停车等待或减速观察。宁可多等一个信号周期,也不要冒闯红灯的风险。
案例2:施工地段停车,被贴违停告知单
老王驾车找停车位,看到前方施工地段有空地,便停在施工地段内的空地上。办事回来开车时,收到一张违停告知单。之后,老王前往交警部门处理,被处以罚款200元。
温馨提示:施工地段属于禁停路段,为交警部门严管范围,司机切勿抱侥幸心理违法停车;除了施工地段,人行道、人行横道(斑马线)、黄方格、消防通道等区域,都属于禁停区域,根据深圳交警部门处罚标准,会对违停人员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罚款,首次违法可以适用“首违警告”执法措施。
案例3:猛踩油门冲过斑马线,当场罚500元
小吴驾车行驶至一段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发现有行人正在斑马线上缓慢通行。小吴猛踩油门,加速冲过斑马线,行人见状被迫停在斑马线中间让行。交警现场拦下小吴,对其作出500元罚款处罚。
温馨提示:机动车与行人相比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必须对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予以一定的权利限制,以保护行人。过斑马线时,尤其是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无论是否有行人通过,机动车驾驶员都应当减速、慢行、礼让,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应利用自己的强势迫使行人停步让行。
案例4:剐蹭他人车辆后逃逸,罚款加扣证3个月
小张从停车场倒车出库时,不小心剐蹭到停在旁边的轿车,小张下车查看后发现刮痕不大,遂装作无事发生,驾车离开现场。被剐蹭车主发现刮痕后报警,交警调取停车场监控后锁定小张,认定其构成逃逸,最终对小张作出1万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难免会遇到刮碰等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小事故。若是对方车主不在场,切勿心存侥幸、驾车离开现场,正确做法是立刻报警并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处理。若实在有急事确需离开现场,至少要留下本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确保对方能够及时联系到。
案例5:不满代驾停车位置,酒后挪车被吊证
老周喝完酒后找代驾将其送回小区,代驾停好车后离开。随后老周觉得该停车位不方便,于是决定自己驾驶换一个车位,却撞上停车场内的柱子造成财产损失,物业人员赶到现场后报警,交警对老周进行酒精测试后发现其已达到醉驾标准。最终,老周因醉驾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在司法实践中,只要驾驶人在公共性道路上(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驾驶车辆,哪怕是短距离挪车,也会被认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司法实践中将驾驶行为概括为三步,即“上车”“打火”“轮子动”,只要机动车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因此酒后挪车的行为也会被认定为酒驾或醉驾。请牢记,只要喝了酒,无论何种情况,都不要开车,点火挪车都不行!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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